甲預謀殺乙,將乙所駕車輛的剎車油管扎裂,。數日后,,乙開車出門,遇緊急情況需要制動時,,因剎車油漏光,剎車失靈,,車輛撞到路邊大樹,乙受輕傷,。甲的行為構成:
A.故意殺人罪 B.破壞交通工具罪
C.故意傷害罪 D.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
【答案】A,。解析:根據《刑法》第232條規(guī)定,,故意殺人,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,。甲預謀殺乙,,將乙所駕車輛的剎車油管扎裂,。這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,。破壞交通工具罪,是指破壞火車,、汽車,、電車,、船只,、航空器,,足以使火車,、汽車、電車,、船只、航空器發(fā)生傾覆,、毀壞危險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,。破壞交通工具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類的犯罪,,本案中,甲的行為僅危害到乙的生命財產安全,,不涉及公共安全。因此甲構成故意殺人罪(未遂),。故本題選A。